内容来源 : 长江航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 : 2020-12-02
随着江苏省太仓港口快速发展,长江太仓段船舶流量剧增,“南港北锚”港口布局导致集装箱、散货等船舶横越行为频繁,极易导致船舶碰撞事故发生。
为规范船舶横越行为,太仓海事局在开展横越船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,形成监管合力,多方面、多环节建立健全横越船舶信用监管机制,着力防范横越风险,坚决打好船舶横越整治攻坚战。
01 强化宣传,营造严管氛围
通过发放宣传材料,典型事故案例展板等形式向辖区航运企业、引航站、港内作业船及在港船舶宣传走访,开展“海事课堂”,以“提高履职能力,重视信用承诺”为主题,宣传船员行为规范和海事信用监管机制,通过VHF发布高峰流期间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并已被列入警告“黄名单”船舶信息,营造横越船舶安全监管领域信用管理的浓厚严管氛围。
02 重点监控,强化监督检查
按照监控要求对重点水域进行重点标记监控,提醒船舶横越长江主航道前发布动态,与顺航道船舶统一会让意图,主动避让。超大型船舶出江、高峰流等情况下提醒横越船错峰横越或者暂停横越。引导航运企业切实提高认识,加强自主管理,强化船员航行安全知识培训,切实增强船员安全意识,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,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,实现公司、船舶、船员等安全管理要素深度融合。
03 联合惩戒,落实信用管理
充分发挥海事和港口、码头、航运企业合力作用,持续巩固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,根据《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(试行)》采取联合惩戒措施,推进部门联动和多元共治,对于不遵守海事机构发布的水上交通组织和管制要求违规横越船舶,在行政处罚基础上,列入警告“黄名单”,增加违规横越船舶违章成本,引导形成海事监管领域的诚信理念。
今年以来,太仓海事局共计发布高峰流禁止横越航道安全信息1100余条,查处违规横越船舶65起,实施船员记分65人次、260分,列入警告“黄名单”船舶14艘次,在多措施监管合力下,违规横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,辖区通航秩序明显改善。
下一步,太仓海事局将持续推进“信用+监管”横越船舶监管模式建设,细化横越船舶安全监管领域信用管理举措,积极营造诚实守信行业氛围,助推辖区横越船舶安全监管提档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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